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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塑胶环保型电镀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9-08-0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塑胶环保型电镀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塑胶环保型电镀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

项目性质:技改;

总投资:15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将原1#镀锌电镀生产线通过技术改造成塑胶环保型电镀自动生产线。该项目利用现有场地和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0万件塑胶座椅部件产能(年电镀面积36000m2)。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及编号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车间距离/m

东沙镇泥峙社区

1邱家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声环境2类区

E

165

2小岙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N

375

3毛家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声环境2类区

S

125

4陈家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305

5孙家弄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S

445

6泥峙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615

7金家弄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635

8上金家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N

720

9黄沙湾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N

1190

10江窑湖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1480

东沙镇桥头社区

11书院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1180

12宫门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1600

13桥头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1840

14小宫门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1860

15新道头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

2210

东沙镇司基社区

16淡水井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2240

17里司基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2430

18外司基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2600

19龙眼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2840

岱东镇北峰社区

20下张家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880

21方家岙底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1270

22刘四房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1690

23北一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1935

24北二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2290

25北峰渔业村

居住区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ES

2720

26蓬山小学

学校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980

27东沙镇中心幼儿园

学校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1790

28东沙镇人民政府

政府

人群

大气环境二类区

WS

2110

29东沙古镇历史文化保护区

风景区

风景区

大气环境二类区

W

2320

30燕窝山风景游览区

风景区

风景区

大气环境二类区

N

2470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预测范围内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地面小时平均浓度(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贡献值、地面日均浓度(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本项目叠加“以新带老”污染源和拟建、在建污染源后排放的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在预测范围内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相应背景值后的占标率均小于100%,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叠加“以新带老”污染源和拟建、在建污染源后排放的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在预测范围内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地面日均贡献值叠加背景后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的占标率均小于100%,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分析结果,对照导则要求,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分别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六价铬废水进入车间外六价还原系统预处理后与含铬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含铬废水处理系统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化学镍废水经车间外除磷反应器+除镍反应器预处理后,含铜废水进入含磷废水处理系统经破络+一级混凝沉淀预处理,最后与综合废水(包括含油废水、铬酸雾及综合酸雾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一起经破络+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预处理后部分汇入中水回用系统,经沉淀+膜过滤器+一级分子膜过滤后中水回用于生产。重金属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CODCr、石油类等污染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氨氮、磷参考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部分废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回用于企业煤堆场增湿,其他排入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附近地表水造成影响。

本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升路174号,不开采地下水,项目废水接入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不排入附近河道。在对项目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强化地下水应急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值昼间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保护目标声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电镀液及槽渣等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并分别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得当处理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事故风险

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主要污染物

措施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铬酸雾、硫酸雾、氯化氢

电镀线四周采用透明材料围成相对密闭的空间,形成负压以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各产生废气的槽体均设置双侧槽边吸风装置进行收集;在粗化、酸洗槽等废气产生槽内添加酸雾抑制剂;铬酸雾、硫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静电脱雾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减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水

CODCr、石油类、氨氮、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

化学镍废水和六价铬废水经车间外化学镍废水和六价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各类废水一起依托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重金属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CODCr、石油类等污染物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氨氮、磷参考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部分废水进入4m3/h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废水回用于企业煤堆场增湿。废水回用率达到32.72%,其他排入东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厂区内做好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各类污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厂区设置了一个标准的废水排放口,并设置检查井及标识牌;要求企业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机械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加强厂区污水收集管网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预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站配备有污水预处理专管人员,企业还应加强管理,并对专管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达标排放,减小对周围水体影响

地下水

废水、固体废物

地下水保护应以预防为主,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几率和途径,并制定和实施地下水监测井长期监测计划,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防止废水、固废

淋滤液污染地

下水

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

根据拟建项目噪声源特征,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厂区内合理布局,将高噪音设备车间尽量置于厂区中部位置,减少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的要求进行,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

废电镀液及槽渣、含镍污泥、废化学品容器、废滤芯、废活性炭、废阳极材料

废电镀液及槽渣、含镍污泥、废化学品容器、废滤芯、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废阳极材料外售综合利用;③依托厂区内危废暂存库,现有危废暂存间,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贮存场所为独立房间,门口设置围堰,内部设置导排沟,并做到封闭式管理;贮存场所外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了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设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

资源化、无害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开发汽车座椅、高铁座椅及大飞机座椅新产品,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将原1#镀锌电镀生产线通过技术改造成塑胶环保型电镀自动生产线。该项目利用现有场地和厂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00万件塑胶座椅部件产能(年电镀面积36000m2)。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体现了一定的清洁生产先进性水平。在实施清洁生产和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后,本项目“三废”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基本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环境能区和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后预计不会对区域环境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0702~20190715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90715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可在本单位查阅本项目环评文本。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泥峙工升路174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1826872689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703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5868843373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中心1楼环保窗口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一九年七月二日

舟山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塑胶环保型电镀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